本市轨道交通6号线二期、7号线、14号线东段、15号线一期西段等线路计划于2014年底通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要求,验收工作划分为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目前7号线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按照验收工作计划,市监督总站将在9月20日前完成对4条线路单位工程验收的监督工作。
本周(8月18日-22日)市监督总站对7号线11项区间单位工程验收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区间排水沟未进行排水功能验证抽测,有待统一组织试排水;二是部分区间拱部由于冷凝水暂无法进行渗漏情况排查,待条件具备后再统一组织专项排查;三是部分安全门立柱基础处理不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监督总站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11标、13标、15标三项区间工程重新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市监督总站下一步将对7号线剩余3项区间单位工程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42号文规定及违反有关验收标准的行为将严格执法,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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