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是牵动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实现“十一五”规划中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最大的责任在政府,而实施的主体在企业。实际上,大多数企业界人士都认可这样一个道理,即节能减排是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但与此同时,由于企业有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它是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的。因此,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能获取经济效益的节能减排才能成为其发展的内在需要,自然才会得到更多企业的认同。
智海企业集团是一个起步于桩基工程的施工企业,1997年开始涉足商品混凝土领域。2001年开始介入水泥生产,于2003年建成一个年产100万吨的水泥粉磨站。然而作为一家对水泥有长期需求的大用户,仅能粉磨,没有水泥熟料保障,难免让智海集团受到当地水泥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智海集团于是投资建设了两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熟料虽有了保障,但仍面临电耗较高的窘境。智海集团又在其中一条生产线上大胆采用了节能效果好的辊压机终粉磨系统,还为两条生产线配套建设了余热发电系统。另外,他们正在筹备的第三条日产4800吨水泥生产线将参照北京某水泥厂利用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生产水泥的成功经验,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生产水泥。
从智海企业集团的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节能减排的实施主体,智海企业集团的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都源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产业链的每一次延伸,都体现了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这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完美地结合了,从而也使国家的节能减排战略得以落到实处。
因此,我们认为,一方面,政府部门的节能减排政策能否“对症下药”,能否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有机结合,直接影响着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企业也应该将眼光放得更长远些,将节能减排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