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召开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部署了在全市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检查的工作,制定了在全市建立多层次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联动机制强化措施,形成了监督管理、设计、审查、监理、施工、招投标等多部门协调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使天津市禁止
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天津是率先出台发展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文件规定的城市。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该市先后召开了3次全市推动工作会议,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标准、定额,进行示范工程推动,取得了推广应用的成功经验,形成了良好的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动氛围,还吸引了社会资金投入干混砂浆的生产经营。目前,全市预拌砂浆的生产能力已超过400万吨,具备了大面积推广使用的条件。
为贯彻落实全国散装水泥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城市砂浆“禁现”步伐,全方位解决小部分企业存在的认识不高、使用砂浆不彻底、生产企业设备配套不齐、区域发展不平衡、使用砂浆不达标等问题,推进全市禁现工作上水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专项检查和加强监管的决定。
会议决定,专项检查要采取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强化监管措施方面则要求把“禁现”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企业不得参加各项评选活动;将“禁现”列入监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目标,定期进行考核;设计单位应依据设计规范设计砂浆品种和强度等级,施工图审查部门要按规定进行审查监管,违反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加强“禁现”工作监理,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监理人员不得签署监理文件;招投标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对不将使用砂浆费用列入招投标报价的,不能进行招投标;竣工验收监管部门严格检查砂浆的使用情况,对砂浆购销合同、票据、质检报告一起进行检查,不能提交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加大监管力度,经检查,违反规定的企业要分别给予相应处罚,并一律取消各项活动评比资格,直至停止建设工程材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