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县级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一直是困绕江西省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瓶颈。为了摆脱困境、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江西省散预办针对县级管理机构不健全、县级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薄弱的状况,采取以宣传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简称《条例》)为突破口,从建立健全县级管理机构入手,强化对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发展。
他们的具体做法为: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县级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为了加快推动全省县级农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步伐,他们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的意见》,要求各设区市散预办把做好县级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作为实现水泥散装化的关键性工作来认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并要求抓紧、抓好对县级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二是抓好县级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根据《条例》要求,他们提出要加快县级散装水泥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他们要求各县(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积极向当地政府领导宣传《条例》精神,以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对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尽快成立县级散预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加大对建立县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的督促力度。据统计,全省已建立县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25个,正在审批或申请成立县级机构的已达到40多个,有力地保证了县级农村散装水泥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筹建县级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加大县级推广预拌混凝土工作的力度。为了将“禁现”范围逐步向县级城市推进,扩大县级农村地区散装水泥使用量,他们要求各设区市制定公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的投资,目前各县(市)投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热情高涨。据统计,全省县级已建立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8个,已经立项或正在筹建和规划的县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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