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大连市商品砂浆推广工作会获悉,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轻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从今年7月起,我市禁止包括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开发区在内的主城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多年来,国内建筑用砂浆都是由建筑工人用水泥、石灰和砂子现场拌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意识的加强,砂浆逐渐衍生成为商业产品,由专业的工厂生产。据市建委副主任邹明介绍,传统的现场拌制,每吨袋装水泥可向空气中排放水泥粉尘4.2公斤。而商品砂浆与现场搅拌砂浆相比,每吨商品砂浆可节约水泥43公斤,砂50公斤、并可利用粉煤灰85公斤。对于混砂浆而言,可节约标煤9公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公斤。
除了节能环保,商业砂浆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与会者关注的热点。据了解,由专业厂家生产的经干燥筛选处理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的干粉砂浆,可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搅合使用,也可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合使用,其施工效率比采用现配砂浆和传统施工工法提高了600%-800%。此外,更重要的是,针对不同建筑用途,干粉砂浆可以通过原材料的搭配,实现相应功能,确保砂浆质量稳定、可靠。
大连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要求在2007年开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2008年8月起,我市的中、西、沙三个区的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从今年7月起,甘井子、高新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0年7月起,旅顺口、金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建设工程,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位于上述“禁现”区域的建设工程,不仅禁止在施工现场堆放用于现场搅拌砂浆的砂子、水泥,各区市县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均须采用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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