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萍乡莲花县消费者协会的耐心调解下,消费者王某高兴地拿到了生产厂家10000元赔偿款。至此,一起因水泥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今年7月7日,家住萍乡莲花县良坊镇的王某在本县一家水泥厂以310元/吨的价格购买水泥4.4吨,用于自家浇注混凝土楼板。正常情况下,28天便可以拆模,但直至8月18日,王某还不敢拆模板,因为他发现已浇灌42天的120平方米混凝土楼面出现多处裂痕,而楼板的棱角更是用砖块轻轻一敲就破碎了。
王某怀疑水泥质量存在问题,便找到厂方讨说法,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厂方派人到现场检查后,要求王某先拆模板,看有没有问题再说,不同意先行赔偿。王某因为楼面裂痕太多不敢拆模板,生怕楼板塌下来。经与厂方多次交涉未果,王某便于8月20日向莲花县消协投诉。
受理投诉后,莲花县消费者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并要求厂方一同参加。通过调查了解,认为上述问题是由于水泥强度不够所致。经消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最终厂方同意赔偿王某沙石、钢筋及建筑费用1万元,并补偿水泥4.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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